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校社团的科学管理,提高学生社团的综合水平,保证社团高效运作,营造良好的社团发展环境,更好地发挥我校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校团委社团联合会在学生社团范围内定期进行社团及其负责人的评优表彰工作。
第二条 社团评优切实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客观”的原则;
第三条 凡经过审批注册成立的合法社团均有资格参加评比;
第四条 凡符合评比条件的社团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学期工作总结材料(可附图片、影像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上交材料的社团取消评优资格。
第五条 评比程序 :
学生社团评优定于每年四月初,评比结果将在社团巡礼月上公布。通过会员抽样调查,网上测评(占评比结果10%),社团互评(占评比结果20%),校团委和社联主席团(占评比结果70%)综合评比组成。另外,在社团巡礼月中有突出表现的社团,将给予10分的附加分。
第六条 评比要求:
(1)学生社团向学生社团联合会递交自评材料。自评材料应包括社团章程及其它规章制度、组织机构成员名单、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业务指导单位及指导老师推荐意见、社团活动声像材料等;
(2)上交各社团在社团工作简报,社团网站,团建刊物《新流》,校级媒体上发表的文章的证明材料。
(3)平时活动记录情况(指社团联合会对社团进行的考察,包括例会参与率和活动开展情况)。
第七条 奖项类型及说明:
(1)十佳社团
1、开展校内外活动,主题新颖,内容丰富健康,形式活泼多样,宣传工作及时到位。
2、受到广大师生好评,在校内外影响较大。
3、与指导教师积极参与该社团活动,与挂靠单位联系紧密。
4、正式注册,活动开展一年以上。
5、社团联合会社团工作组成员中专门负责该社团的人对此社团评价优秀。
(2)十佳社团活动
一学年当中,曾经组织过同学反映好、活动精彩的一个或几个大型活动,从而丰富了全校师生的社团文化生活,进而提高学生社团及学校在社会上的声望。
(3)优秀社团负责人评奖标准
1、品学兼优,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
2、社团进步显著,工作成绩突出;
3、在其领导下,社团精神面貌好,社团规模不断扩大;
4、与团委工作组联系紧密,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时上交;
5、对促进社团负责人交流和培训有突出贡献。
三、奖励办法
1、通报表彰、颁发获奖证书;
2、在团建刊物上进行专栏宣传;
3、给予获奖社团项目化支持;
4、给予其它方面的支持。
|